徐辰在开幕辞中说到, CFIUS 审查是中国对美投资领域最受热议的话题之一。根据总商会历年来的《在美中资企业商业调查报告》,有10%的受访企业曾经因为 CFIUS 审查的相关顾虑而放弃在美投资,25%-35%的受访企业表示对 CFIUS 审查的透明度存有疑惑。因此,总商会希望通过这场简报会增进大家对 CFIUS审查 的了解,使得中企赴美投资更加顺畅。
周善青参赞在讲话中指出,尽管中国对美投资仅占美国全部外国直接投资(FDI)的3%,2012-2014年中国连续三年成为对美投资受到CFIUS审查案例数最多的国家,累计案例占全部案例数的近20%。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美两国迫切需要在这一问题上加强沟通。
Salladin 介绍到,CFIUS 审查程序可以由交易任何一方主动申报启动,但也可以由美国总统或CFIUS成员要求启动,分为审查(Review)、调查(Investigation)和总统裁决(Action by the President)三阶段。根据经验来讲,中国企业所经历的CFIUS审查大概耗时75天完成。她认为,主动申报CFIUS审查对于赴美投资的中资企业的意义在于,一旦通过,可以为交易提供一个“安全港”,保护交易不会在达成后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而被撤销,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Salladin 建议,对于有可能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交易,双方在谈判初期,就应预估美方政府的关切及相应的CFIUS可能要求的缓解措施(mitigation measures),从而对交易予以调整。Salladin 鼓励企业针对有关交易主动申报CFIUS审查,并在审查正式开始前与CFIUS进行非正式磋商,尽可能提供有关交易的充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在正式审查阶段的困难,提高通过审查的可能性和速度。
Brewster 从政策层面对 CFIUS 做进一步分析。他说:“中国企业投资受到CFIUS 审查案例的增多,客观上反映了中国对美投资的显著增长。CFIUS 并不针对中国。” Brewster 还指出, CFIUS 的基本逻辑在于国家的安全利益必须与经济利益相互协调,CFIUS 并不是像人们所认为的“纯粹基于政治考量”。
今年9月,美国16位国会议员联名发表公开信称,需要对 CFIUS 进行升级,随后,美国国会政府责任办公室(GAO)表示将在四个月内启动对 CFUIS 职权和功能的调查,而后给出是否加大对其投入的建议。对此,Brewster 建议中国企业密切关注,但不必过于紧张。“从政策研究到立法,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 CFIUS 审查的未来走向”,Brewster说。
总商会特别鸣谢 Stroock & Stroock & Lavan LLP 法律事务所对本次活动的鼎力支持。总商会将继续努力整合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专家资源,为会员朋友们提供及时、深度的分析,促进中美工商界的相互理解与合作。
Working with CFIUS on U.S. Investment Transactions PDF AVAILABLE
Stroock 国家安全/CFIUS/合规工作组介绍 PDF AVAIL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