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敏律师是德恒(纽约)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其专业领域主要包括金融、银行、证券、公司、并购及重组、资本市场、房地产等,拥有近三十年的执业经验。陈律师连续七年获得汤姆森路透社《超级律师》杂志大纽约地区公司法/商法领域“顶尖律师”称号,现任美国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
菲利浦 • 贝尔科维奇律师为Littler金融业务部及国际劳动法业务部联席主席。
菲利浦 • 贝尔科维奇律师执业领域为劳动法和雇佣法,多年来为金融、石油天然气、制药、化学、制造、出版及其他业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及美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他在美国、亚洲及欧洲等跨国公司的劳动法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他代表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处理其美国劳动法业务。
菲利浦 • 贝尔科维奇律师曾多次被评选为《钱伯斯美国:美国最佳领先商业律师》劳动法律师;美国最佳律师;《法律名人录》国际劳动法和雇佣法律师。他经常就美国国内及国际劳动法和雇佣法及人力资源问题发表演讲,并曾多次在美国中国总商会、美国法国商会、美国德国商会、美国康奈尔大学、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担任演讲嘉宾。菲利浦 • 贝尔科维奇律师还担任纽约法律期刊的专栏撰稿人,并发表了众多法律论文和专题著作。
菲利浦 • 贝尔科维奇律师现任国际律师协会多样性及平等委员会委员。他曾任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及纽约律师协会国际法业务部主席。
刘江律师是美富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金融服务业务部的合伙人。刘律师为各类银行合规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并且在代表美国及国外金融机构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刘律师对适用于美国和全球金融机构的规定有深刻的了解。他经常就《银行控股公司法》、《沃尔克规则》、经纪商活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规定、美国各州货币传输服务规定、强化审慎标准、关联交易、涉及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执法事宜以及美国银行和非银行收购等方面提供咨询。刘律师还代表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他代表全球金融机构,尤其是代表中国金融机构处理大量涉及美国的事宜。
Lanier Saperstein 是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球金融市场业务组成员。他也是美国中国总商会的活跃成员、Fordham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纽约市律师协会合规委员会国际发展分会的联合主席及司法行政委员会成员。Lanier 专注于在涉及跨境和域外问题的争议和监管事务中代理金融机构和公司。他被《华盛顿邮报》评为“跨境银行业务专家”,被《国家法律杂志》评为“中国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