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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及个人在美涉商秘侵权案件简述 (SEP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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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

2020年9月

据数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中国企业在美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美国法院针对中国公司和个人的刑事和民事个人商业秘密盗窃案件正在增加:

  • 2019年1月,大陪审团以盗窃商业秘密,欺诈和其他犯罪行为起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的两个分支机构)和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司法部称,该起诉书诉及华为一项长期计划,“旨在就其在伊朗的商业活动欺骗众多全球金融机构和美国政府。”
  • 同年一个月后,美国司法部起诉密歇根州兰辛市的前可口可乐科学家Xiaorong You和涉嫌共谋的中国山东某公司的同谋Liu,
    Xiangchen,指控他们共谋窃取了苏打水罐中不含BPA衬里的商业秘密。
  • 同年11月,Phillips
    66的前科学家谭洪进(Honjin Tan)对试图从其前雇主那里窃取商业机密信息表示认罪。
    这些信息与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产品的开发有关。
  • 2020年7月30日,一名中国公民在俄亥俄州的美国地方法院认罪,指控称共谋窃取有关儿科医学状况研究的科学商业秘密。
  • 2020年3月5日,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宣告中国企业海能达公司因盗用商业秘密和著作权侵权,需赔偿摩托罗拉公司3.458亿美元补偿性赔偿金及4.188亿美元惩罚性赔偿金,共计7.646亿美元。该案法院判决金额震惊国内商界。

这其间有三个因素在为该类案件增多推波助澜,一是美国司法部(DOJ)于2018年制定了“中国行动”(“China
Initiative”),以优先考虑经济间谍活动和中国演员盗窃美国商业秘密的行为。它为美国企业对中国竞争对手提出商业秘密索赔增加了支持和资源;二是《捍卫商业秘密法》(DTSA)。自2016年通过以来,美国联邦法院受理的民事商业秘密案件增加了30%;三是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中美经贸协议,商业秘密保护是其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据此,美国有关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则可能必将进一步趋严。例如,协议关于民事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转移以及降低启动刑事执法门槛的规定,可能致更多商业秘密案件立案。对于企业而言,缺乏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在出海经营时也将面临更大法律风险。 

可以预见此类案件还会持续增加。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情况中国公司应该熟悉美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法院诉讼规则。我们有如下建议可供参考:

  1. 公司内部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化、常态化,聘请专业法律人士确定在美国法律框架下商业秘密与非商业秘密之间的界限。
  2. 充分证明对方信息保护瑕疵。通过证明原告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来保护其所认为的“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指出对方未能保护信息,这样在诉讼中抗辩将更有力。
  3. 充分证明本公司信息来源的正当性。证明知识产权不是通过盗窃取得的,这是所有抗辩的关键。比如“独立开发”抗辩等,表明其开发过程完全依赖自己的信息。这种方法将赋予被告对法庭上使用的证据更多的控制权,并可能削弱原告的第三项必要证明。

4.突出公司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即主动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通过保密协议或任何其它方法来确保员工不传递未经许可的商业秘密,这将有助于建立被告应诉内容的可信度。特别是招聘新员工时谨慎调查可能的业务关联对于防止和抗辩商业秘密盗窃指控至关重要。

5.聘用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而不是被动挨打。对涉诉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研究
  制定救济方案,向法院充分提交有利证据。这也会在整体上对我们扭转中国企业在中美商业秘密纠份案中的不良印象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承认商业秘密纠纷成为中美贸易战美方制裁和制衡中国企业的新增长点之一,这已是中国企业对外经济发展中必须迈过的一道坎。

 德恒律师事务所联系人:Yuqiang Xing (yxing@dcc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