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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与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最新经济制裁执法案件再次表明非美国企业会因使用和触碰美国金融系统既面临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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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mith Pachter McWhorter 律师事务所

今年7月16日,美国司法部和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相继公布了与阿联香烟制品公司Essentra FZE Co. Ltd. (“Essentra”) 的和解方案。该公司被指控违反了美国针对北朝鲜的制裁禁令和条例。Essentra 与美国司法部签订了“延迟起诉协议”,其中陈述:Essentra 涉嫌与他人串谋规避美国对北朝鲜的制裁禁令,欺骗美国政府,从而涉嫌违反《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这份“延迟起诉协议”是美国司法部迄今第一宗针对违反北朝鲜制裁条例的行为而采取的刑事执法行动,因此值得关注。与此同时,Essentra 也同 OFAC 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两份协议中的相关陈述,Essentra 使用其在一家美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单位开设的资金账户接受了北朝鲜客户购买香烟处理设备所支付的货款。在此前的2017年, OFAC 公布过一起非银行机构因为使用美国的金融机构和网络与受制裁国家发生交易从而被认为违反美国制裁禁令的案件,即TransTel Pte. Ltd. (TransTel) 案件。在该起案件中,涉案公司从其位于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发起对伊朗供应商的转账。因为跨境美金汇款通过位于美国的中转银行的往来账户进行,公司的行为被认为造成了美国金融机构向被制裁国家出口金融服务,从而触犯了美国制裁条例。而在本案中,涉嫌违法的行为是收款,而非汇款,理由也是涉案外国公司的行为造成了美国金融机构向北朝鲜出口金融服务。美国司法部与OFAC 的行动表明:任何与被制裁国家和实体发生的交易行为,只要是使用或者仅仅触碰了美国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网络,都可能构成对美国制裁条例的违反,从而引发行政和刑事责任,无论资金是流入还是流出。在本案中执法对象是非银行单位,引发执法行动的行为是使用涉美资金账户收款,而且上升到了刑事的高度,所以引发了广泛讨论。这显示了当下美国政府对制裁条例的执法力度以及相关条例适用的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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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信息,欢迎联系Smith Pachter McWhorter 律师事务所的李维帆Daniel SolomonZachary Prince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