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嘉宾陈小敏律师是德恒律师事务所十二个全球合伙人之一,负责纽约分所的业务。自美国中国商会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法律顾问。他是浙江温州人,毕业于厦门大学,赴美攻读法学后先在当地律所工作,后来创业。
关于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5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恪守勤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宗旨,致力于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已形成遍布中国和世界160多个主要城市的全球服务网络,出色完成了一系列具有深远社会影响的重大法律服务项目,创造了中国法律服务领域的多项第一,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个人经历
早年在我一岁的时候,全家就被下放到了一个比较边远的地区,那个时候这种情况在中国也比较普遍,也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结果。一部分人因为这种背景被下放,就产生了对社会有一种消极的仇恨,但是另外一部分人从中就得到了一些积极的经历和教育。比如在温州,作为一个城市长大的孩子,你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到农田里干活。因为下放边远农村县城,我们城市孩子才有机会跟农民在一起,跟他们的孩子一起放牛,一起插秧、割稻子。夏天时,我们看到农民孩子的皮肤实际上是棕黑色的,有一层油光的感觉,所以他们不怕太阳晒。城市孩子也想学他们,和他们一样赤膊去割稻子,但第二天发现整个背部的皮肤都掉了一层。由于这些经历,我从一个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里学到了很多,领会到了赚几分钱的辛苦艰难,以及农民的简朴诚实的品质。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也体会到,因为没有教育、从未出过自己的村子或者一辈子也就到过县城一两次,更不用说去大一点的城市,所以也就有了我们常说的农民狭隘意识。
这个经历令我感慨万分。第一,虽然我在山区里学到了很多,但这里不是我的未来,心里想着总有一天会跳出去。第二,家里属下放这个背景告诉我,你这辈子没有任何“关系”可以依赖的,只能靠自己努力才能出人头地。总而言之,只要有机会,我就自学。那个时候,我晚上都会读书。这些书都是父母从温州带过来的。许多哲学书如“反杜林论”,实际上是根本看不懂,但是因为要学习,不管什么书我都看。这个经历给了我勤奋学习的动力。
关于创业
创业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我感觉创业可能是我们温州人的传统。因为温州这个环境就是这样子的。每个人只要有机会都要做老板,不愿意给他人打工。这个从一方面看是很好的:你创业了,万一机会好,你就成功了。但是也有很多人没有创业成功。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每个人都创业也有问题。许多温州企业招不到本地工人,只能从外地雇工人过来。我当年法学院毕业后,在几个美国律所打过工。但是有一个机遇-即中国改革开放,对外经济交往刚刚兴起。所以我们比较早就组成了一个当地中国留学生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当时还不叫德恒,叫陈林李蒋律师事务所,早年在纽约地区也挺有名的。我们当时感觉中国业务总有一天会成为主流,所以就在世贸中心租了一个办公室。
自己创业后,显然要考虑到成本以及业务。记得当时的中国业务刚刚开始,许多中资公司也都在世贸中心。虽然办公室在世贸中心,成本较高,但是我们相信中国作为大国,又改革开放,和美国贸易投资关系都会大大提升。早年中国公司在美国主要是做贸易,到美国投资还没开始。我们当时有两个选择,一是在非常便宜的地方创业。当时对中国人的律师来说,如果你想要有自己的客户,唐人街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了。二是在一个看上去比较高大上的地方创业,只有在这种地方你才能给跨国公司客户一个你是有一定规模的律所的感觉。
我们最后决定在世贸中心租用办公室,主要目的是面向以下两种客户:第一,美国到中国投资的公司,第二,中资到美国做贸易投资的公司。这个决定面对的阻力很大,亲戚朋友都说到世贸中心的开销很高,要谨慎。但是我感觉作为温州人,冒险是在我们血液里的,所以我一定要去试,不试总感觉不甘心。
那个时候我大概已经开始创业已两年了。整个纽约大概有十万多温州人,但是没有一个说温州话的律师,所以当时我的办公室每天都是一排的人。到世贸中心后,因为语言和安保的原因,我损失掉了一些不会讲英文的客户,但是正如后来发展所决定的,我们这条路最后还是走对了。没过几年,中国真的起来了,不仅仅做贸易,也开始有能力投资了。所以我们比较幸运,因为每一波中资公司在美国做的新业务,我们都赶在前头碰上了。
重要转折
9/11事件对我们无论是个人、家庭、生意都有很大的影响。许多我认识的律师、老乡、客户都在这一天去世,但是它这对我是一种 blessing (幸事),即给我一个启示,我们作为人根本不可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个人真是太渺小了,连自己下一刻是否活着都没有能力去控制。
我那时是一个工作狂,周末我基本上都会到世贸中心办公室上班。儿子八岁之前我从来没有送过他上学,9/11那天是我第一次送,真的很奇妙。我一般八点十五分到二十分到办公室,9月11号那天因为送儿子上学被推迟了,所以躲过了灾难。这个心理路程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我们作为个人,无论所谓的多么成功、多么不成功,其实都差不多,都渺小的不得了。
我的太太在好几年前成为一个基督徒,我也会跟她去教堂。那时我唯一去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安静下来,但是因为我本科学哲学,研究生学法,所以我经常与他人争论上帝是怎么存在的、如何证明逻辑推理等。这些是我作为个人用逻辑去衡量一个自己不知道的世界。这个(9/11)事件让我感觉到,不管你是否相信,总有比人更伟大、比宇宙更高远的存在。对宇宙、对自然,个人要有敬畏,不能太骄傲。这使我真正反思去教堂的目的,并不是去迷信,而是了解可能会有比人类更伟大的存在,但不需要去证明这件事。从心理学的角度,当你心存敬畏时,你就不会去做坏事,譬如违法、违反道德的事,因为你会担心被他人知道。正因为有信仰,所以才会有恐惧。
社区建设
我在社区工作过两年。作为律师,我感觉有信仰后,除了花更多的时间在家庭上,也要为社区做一些服务。角声是华人社区最大的社区服务中心,历史悠久,在这里,专业人士提供会计、法律、心理咨询等。我提供一周一次的社区服务,坚持了十年。这十年,我从新泽西开车到法拉盛,来回可能要两到三个小时,但是我心里十分舒畅。
在这里,你才会真正感觉到华人社区,特别是少数族裔所经历的痛苦、挣扎。比如妇女、家庭主妇会到我这里咨询。这些被家暴的中国人太太有这个心理,家丑不能外扬,所以连父母、亲戚都不敢告知,但是她们愿意找律师,因为律师的法律义务就是做好保密工作。我让他们知道并了解她们的权力。当然,最终如果她们太顾忌、考虑自己的家庭以及在外的名声,了解了这些权利却不实行,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很多妇女、家庭主妇实际上不知道这些权利。她们的先生实施家暴,稍微有不满就拳打脚踢,有些被打伤了还不敢去医院。这些例子使我感觉特别是少数族裔的社区,因为他们不懂英文,没办法知道这些所谓的权利,就算知道了这些法律,有些还不敢到外面去,只能向社区的律师咨询。纽约律师公会有提供相关的免费法律服务,但问题在于许多人不会讲英文。这些妇女连自己父母亲都不敢告知,怎么可能会找一个翻译带她们去(见律师)?
关于职场
我初到美国时住在宾州。我来之前做过关于美国对亚裔的态度的研究,以及看过一篇报道,内容描述了亚裔是”模范少数民族”,他们第一重视教育,第二勤劳,第三保持沉默,换言之,不愿意参加政治活动、选举等。定居宾州后,我发现那里的人对我们确实很好,他们其实也分不清楚谁是亚洲哪里的,但对我们还是非常欢迎的。当然现在也有所变化,特别是川普上台后。
纽约不一样,纽约是一个国际大都市,无论哪里人都有很多。他虽然不像乡下人对你非常友好,但他无非就是把你当做一个正常人:互不歧视、互不相捧,各过各的。
关于亚裔的形象,我觉得没有必要更改。美国也对犹太人形成了刻板印象,但是他们从未要求过改变自己的形象。我们重视家庭、重视教育、重视勤奋,这些都没有必要去改,但是有一点我们可能需要调整一下,就是对社会、社区和政治的关心。这个现象可能与文化有关,我们可能对于跟我们关系不太密切、比较遥远的人和事不太关心。我认为新的一代在这方面已经超越了老一代。我们需要利用我们的政治权利去选举、争取竞选。在这里,任何一个民族都要相信自己是主流,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围绕着自己的角度去思考、考虑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但是如果把自己归为一个附属,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再去选择符合自己地位的方案,那实际上将会变得很被动。犹太人的人数可能比我们还少,但是他们从来都是认为自己是主流,而从未把自己当成附属。
关于中美商业往来
从宏观角度来看,中美关系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关系。事实上中美是依赖性最强的两个市场。中国有完整的供应链,你到义乌或者深圳找一个很小、不同型号的螺丝钉,十几家马上就把样品制作好了,这不是其他任何一个地方能够轻易代替,这是中国的一个特色。美国作为买方,是这个供应链最大的市场,而中国是这个供应链的提供者,换言之,任何第三方想要代替中国这个完整的供应链都十分困难。中国的另一个特色就是劳工。中国内地有资源提供劳工来源,而美国在这个方面的优势较小。
美国最大的优势,其一是中国所需求的高科技。其二是商业创新,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创新。作为律师,每当华尔街推出新的方案,马上就要根据这个创新整理出一套满足这个商业行为的法律文件,比如纽约最早的一个DD list (尽职调查清单)跟我们中国现在用的DD list 几乎相似。
中美之间的特点过于明显。在过去这六年,美国对中国进行限制,一个是制裁,另外就是关税,也包括对中资企业高科技的制裁。至于供应链,他想找到第三方:越南、泰国,埃塞俄比亚、墨西哥、巴西等,但始终都替代不了中国的供应链。
商业文化差异
我个人感觉这种差异更多是在信任方面。早年我的很多温州客户都是仅仅因为我会说温州话,就相信我了。当然,建立并且保持长期的信任很重要。美国公司要在中资公司建立信任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也靠不同的因素和共同点,比如文化和欣赏的共同点。如果你的客户也喜欢打高尔夫球,两人去高尔夫球场连打四个小时,可能信任也就增进了。
美国公司和中资公司建立信任的过程不太一样,我觉得跟中国特有的文化和经历有关。在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很难去快速建立这种所谓的信赖关系,你必须要经历过长久的考验才能建立起信任。这些公司因为文化背景不能马上建立这种信任,经常要咨询你是否准确,接着再去第三方证实。如果搭档(的公司)是另一种文化,比如在美国做咨询,一般按照小时计费,但是中国习惯固定收费,这个在美国实践不了,因为去改变一个传统很困难。我觉得我们需要创造一些增进信任的因素,比如有一个比较强的中国人作为团队的一员。
早年在经贸中心的中资公司都没有法律预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开始都是先做,然后再送账单给客户,接着客户把账单送到国内总部批准。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我们提供了好的服务,如果客户不努力帮我们拿到这笔报酬,他们自己也过意不去。不过随着文化方面的差异和历史的演变,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很多,中资公司普遍可以接受按小时付费。
在美中企的挑战和困难
我主要分享与客户的经历,其他的我不太了解。中资客户到美国普遍会遇到的一个很大的挑战是如何维持当地员工的管理。管理层面上有好几个关键步骤:你应该怎么问问题?你应该怎么样才能够使一个向你汇报的人变成朋友?其实投资不仅仅关乎物质、金钱、并购,它实际上是在投资人。
销售对中资公司来说并不是问题,但是如果希望在美国扎根,就一定要在美国建立公司或者并购企业。大部分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层心理会发生变化,他们可能不认为自己还拥有一个长期职位,工作中也将逐渐不再以公司效益为重。如何管理当地雇员以及团队,从商业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是中资公司现在所面临的一个挑战。
为什么要加入总商会?
第一,报团取暖。不止中国这么做,日本、巴西等国家都抱团抱得非常紧。任何一个国家在这里都有自己的商会,因为他们有共同点,而这个共同点是抱团的基础。我们可以互相吸取教训和经验。
第二,总商会可以作为一个帮助争取我们商业方面的权利以及反映我们对美国政府的意见的平台。我希望通过这个平台,我们可以提升自己,互相帮忙、接受教训以及交换意见、经验等。
对于如何吸引美国会员,我感觉要取决于中国业务未来的地位,以及两国商业关系的正常化。因为美国会员最重视商业目的,他们(加入总商会)是为了做生意,这生意分两面:第一是做美国中资公司的生意,第二是做未来他们公司拓展到中国的生意。这就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他们也很现实。如果中美关系持续恶化,我感觉他们会减少对我们的兴趣。在2015年这个黄金时代,各种规模的美国公司都会挤破头加入,所以(我)希望两国领导能够看到这一点。这两大经济体如果继续互斗,实际上是两败俱伤的结果。两国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依赖、弥补的:中国需要美国的高科技,而美国也需要中国的供应链,这才会有助两国的发展。
法律与合规
CGCC: 这几年中资企业在美国面临着特别多的挑战,部分原因源于两国关系的复杂化以及中美双向的监管压力等。作为服务中企客户的专业律师,您觉得在美中企普遍面临的合规挑战有哪些?据您的观察,企业又做了哪些努力、哪些调整去应对?
陈小敏: 我帮助了很多公司建立合规制度。以我的观察,在美中企可能要在所谓的合规方面上加强。如果没有真正的案件,合规的事务和程序远远要比法律的多。合规是防患于未然,为未来做好准备:一,防止意外事件的发展,二,防止意外扩大,三,事情一旦发生,就会变成真正的法律案件,要保证前面的步骤是合规的。我发现美国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管合规的人比法务的人还多。
美国有很多类似FCPA(反海外腐败法)的法律。这种反腐的条款和相应罚款是美国司法部的重要收入之一。对于合规,我觉得可能是中资公司总部的认知以及预算的问题,因为一般大的公司自己内部会处理,但也有一些公司会专门请律所来帮助建立。合规是一整个系统,涉及各个方面,并非提出几条相关规定就可以概括的。中资公司在这些方面可能需要加强。
CGCC: 中美之间在合规方面有哪些主要区别?您觉得是什么原因产生了这样的区别?
陈小敏: 部分中企在美国有一个极大的误区,他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本地公司。我感觉任何国家公司的投资者到美国都应该有这个认识。早先的日本公司,现在的许多中资公司实际上面临同样的问题。这些公司从意识上一直把自己当做外国投资人。中资公司99%是本地注册的,从法律角度上看,它们就是美国公司,除非一些金融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法律上都是同样对待的。所谓本地化就是尽量从当地雇佣员工。一旦认为自己是本地公司,就会更加花精力去与当地员工以及管理人员打交道。
管理层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多元化。我的很多客户从国内派大批人员来管理当地员工,甚至在当地招聘都倾向于雇留学生。如果公司把自己当成一家外商投资而不是本地化的公司,这就使其不会接触到很多多元的因素,从而造成多方位的误差。如果雇员不是单一性的,公司将有机会接触了解到更多元的背景和文化。
另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包容性。一个少数族裔的公司,不能说因为是少数族裔就只雇中国人。现在都要推行多元化和包容性。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而总有一天会碰到这类问题,所以不如趁早把合规的制度建立起来。
CCGC: 如果有公司对美国商业环境不熟悉,您有什么建议?早期在美建立时,哪些事情是必须完成的?
陈小敏: 这个取决于这个公司本身,本地和总部的规模。如果总部的规模本来就很大,那么即使他只是建一个比较小的办公室,很多程序还是要马上跟进,因为当政府从合规角度询问时,是直接询问母公司的。从法律上说,如果你是在当地独立注册的公司,你就有义务遵守当地法规。·
刚踏入美国市场的公司需要考虑找专业人士了解必须建立的制度。当地的律师会告知哪些制度需要尽快实施,否则可能会上升到法律问题从而引来政府调查,并且政府的调查非常难处理。关于合规,你要有良好的内部制度,因为这些制度可能会作为合规的证据提交给前来调查的政府机构。无论公司大小,合规制度都是必须要建立的。比如,如果是小公司,至少从员工角度,涉及到性骚扰和歧视的可能性会比较低。但是如果是并购公司,由于涉及的员工范围更大,相关问题就要更加谨慎对待。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定要摆正自己作为本地公司的位置,因为它非常关键,也会影响决策的本质。